临漳县沃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块地处邯郸市城区,中心坐标为北纬 36°20′49.37″,东经114°35′21.73″。场地西临东后坊表村,北侧为佳恒花园小区,东临金凤北大街,南侧为古城大道,占地面积53093.67m2(约79.64亩)。该公司始建于1975年(原临漳县化肥厂),1999年停产,2005年变更为临漳县沃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生产)。该厂自建厂至停产,产品单一,主产品为碳酸氢铵,副产品为液氨、氨水,年产合成氨3万t,碳酸氢铵10万t。该地块目前已收储,除门卫外厂区内建(构)筑物及设备已拆除,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生产材料均已清除出场地,目前场地内仅余门卫用房未拆除,地表堆存大量拆除后建渣。场地未来规划用地方式为居住用地。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临漳县沃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修复工程施工工作;根据环境修复工程管理要求,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临漳县沃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修复工程监理工作;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临漳县沃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修复工程效果评估工作。
依据修复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以及效果评估检测报告,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得出该修复与管控工程效果评估结论如下:
施工单位依据《技术方案》规定的修复工艺和技术要求,完成了该场地0-6.5m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含铜处置达标土壤阻隔回填管控工作、6.5-20m污染土壤的原位阻隔管控工作。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健全,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到位,总体满足方案中规定的环境管理要求,有效地降低了施工的环境影响。
监理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开展监理工作,有效保障了项目完成《技术方案》规定的工程量,并实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保障了土壤修复与管控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
依据修复施工单位自验收检测结果以及效果评估单位检测结果,修复后临漳县沃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修复工程0-6.5m污染土壤中目标污染物的检出浓度均达到修复目标值;含铜处置达标土壤阻隔回填区阻隔材料满足防渗性能要求,有效切断其暴露途径;6.5-20m污染土壤已原位阻隔,阻隔材料满足防渗性能要求,有效切断其暴露途径,符合《技术方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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