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地概况
冀州市玉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南侧家属楼地块位于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桃园北大街,占地面积为19140.63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5°33′39.58E,37°32′14.82N。根据人员访谈得知调查地块1976年以前为农田,1976年建设冀州农机修造厂,主要进行农业机械的修理、制造等,1995年改制为冀州市玉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其生产工艺及产品未发生变化,2005年企业停产后处于闲置状态,2020年生产车间等进行拆除。根据衡水市冀州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区域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
二、污染识别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经整理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冀州玉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通过污染识别可知,本次调查地块涉及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镉、镍、铜、铅)、苯系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可能会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影响。
通过对相邻地块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原辅料、工艺流程、污染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北侧区域变电站可能会对本调查地块北侧区域造成交叉污染,但可能性较小。出于保守考虑,仍将变电站潜污染物多氯联苯纳入潜在污染物。
本地块潜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镉、镍、铜、铅、)、苯系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本地块主要污染途径为原料、固废的泄漏下渗、大气沉降,可能会对地块造成污染,故对所识别出的污染物取样检测,进行调查分析。
三、采样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共布设了10个土壤点位,检测土壤样品34个,检测项目为重金属(GB36600中的7项目)、VOCs(31项,包含GB3660中的27项必测项目)、SVOCs(21项目,包含GB3660中的11项必测项)、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总量)。各项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污染土壤风险筛选值,说明调查地块不存在以上污染物风险。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取样点位与土壤取样点位同孔,地下水取样点位与土壤取样点位同孔,分别布设在地块固废存放间固废堆存区域(W1,地下水下游),地块中部金工车间机械加工区域(W2,地下水下游),地块南侧宿舍楼(W3,地下水上游),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重金属(表1基本项目7项)、挥发性有机物(31项,包含GB 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21项,包含GB 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11项)、多氯联苯(总量)、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各项污染物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说明调查地块地下水不存在以上污染物风险。
经过调查,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各检测指标检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故该地块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工作,可以安全利用,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版权所有: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冀ICP备18029135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石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