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地概况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益中围1号地块(以下简称“益中围1号地块”)位于江海区礼乐新民益中围,礼华街和文昌路交叉口附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33'54.32"、东经113°04'27.73",占地面积约17332.5m2(约合25.9988亩)。江门市江海区礼乐益中围1号地块内含5个生产场地地块,自西向东依次为地块西部场地(曾作为江门市华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地块中西部场地(曾作为江门市江海区超力冷冻厨具厂有限公司)、地块中部场地(曾作为造纸厂和办公设备仓库)、地块中东部场地(曾作为永光洗涤材料厂)、地块东部场地(曾作为江门市华森纸品行)。益中围1号地块80年代前为农田,80年代地块内陆续开展小茶馆、大排档等商业活动,于1989年开始地块陆续变更为工业用地,目前已经拆除完毕,场地处于闲置状态。根据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江门市礼乐文昌地块(JH01-A)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 05),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B1)和道路用地。本次调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二、现场采样和检测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在地块内布设了12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设置3个对照点,共送检土壤样品58个(包括6个现场平行样)。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基本项目)、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基本项目、多环芳烃8项、氧化烃4项、苯酚类13项)、锌、石油烃(C10-C40)。补充采样工作布设了2个采样点,采集8个样品(不含平行样)。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含水率、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锌)、挥发性有机物(27项基本项目)、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基本项目、多环芳烃8项、氧化烃4项、苯酚类13项)、多氯联苯、石油烃(C10-C40)。样品送至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本地块调查地块内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送检地下水样品4个(包括1个平行样)。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pH、浑浊度、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基本项目27项)、SVOCs(基本项目11项、多环芳烃8项、苯酚类13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补充采样工作布设了2个采样点,采集了2个地下水样品(不包含平行样)。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pH、浑浊度、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基本项目27项)、SVOCs(基本项目11项、多环芳烃8项、苯酚类13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样品送至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地块查结论
经初步调查,可以确定场重金属除了六价铬外,其它均有检出,但不超标;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检出但不超标,氟化物有检出,根据国家相关导则规定,本场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无需再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作为仓储用地,可以进行安全使用,场地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若该场地改变土地用途,需要重新进行调查。
本地块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中,重金属锌、铜、镍、砷、六价铬均有检出,但未超出相应标准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未超出相应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低于检出限。半挥发性有机物只有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检出,但未超出相应风险筛选值。综合分析,调查区域地下水各项检测指标均低于相应筛选值,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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